当人们开始像关心食品安全一样关心日化产品的安全状况时,日化产业的标准也在经受着舆论的考验。在荧光增白剂之后,日化产业中涉及的各种添加材料都开始引起社会的关注。“致癌”这个词一次次地出现在涉及到日化产品的报道中。从化妆品中的防腐剂,到洗护用品中的人工麝香,“致癌”就像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一方面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对于安全事件有着天然的恐惧,另一方面,企业又在不断地为消费者的恐惧买单。在诸多安全事件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生命安全的渴望,可以说2011年是洗护产业安全理念的元年。
■2011大事刻度
7月宝洁问题漱口水召回
2011年7月,宝洁公司召回3万余瓶进口“欧乐-B”漱口水,原因是检测到微生物指标与公司内控标准不符。
9月三氯生致癌悬而未决
9月,有国外媒体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美国环境保护署正在评估“三氯生”的安全性,而一则关于“牙膏中的三氯生可能会致癌”的消息也在微博疯传。据了解,三氯生是一种广谱抗菌剂,一般被添加在牙膏、肥皂、除臭剂、漱口水、剃须膏等日化用品中。在2009年公布的牙膏新国标中,三氯生则被列入到允许添加的防腐剂中,但明确不得超过0.3%。
10月王海诉蓝月亮一审败诉
王海状告蓝月亮一事在10月终于有了结果,广州天河法院一审判决蓝月亮胜诉,其生产的亮白增艳洗衣液质量合格,产品外包装标识符合规定。原告叶茂良及其代理人王海的诉讼请求由于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被驳回。此前,王海在起诉中提出的三点诉讼:蓝月亮洗衣液添加的荧光增白剂CBS-X具有致癌性,蓝月亮未在包装上明示含有荧光增白剂CBS-X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以及蓝月亮称荧光增白剂有护手护衣功能纯属无中生有,没有一项得到法院支持。
■2012深度预测
“成分全标识”应向人性化方向发展
从2010年6月份开始,国内化妆品市场就全面进入“成分全标识”时代。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阎世翔表示,很多化学成分其实我们都比较熟悉,只是在成分表里换了个名称。比如常见的维生素C,主要是美白和抗氧化功效,标注的名称却是抗坏血酸。维生素B5,被标识为泛醇,具有温和保湿等功效。所以说光是成分标识还是不够,还应该让消费者能看得懂。所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日化产品的成分标识应该向更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另外,对消费者进行科普宣传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只有消费者自身了解了产品成分和标识的意义,才能尽可能避免虚假宣传。比如常见的日化产品上都有卫生批号的标识,“XK”指一般用品,只起“常规”的清洁、保养作用。“QG”指特殊化妆品,具有除臭、增白、脱毛、防晒、消斑、染色等等特殊效果,但是这类化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相对较高。“JK”指经过商检的进口化妆品。对消费者的宣教工作将是保证日化产品安全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日化产品成分标注将更为具体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化学及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沈永嘉表示,未来日化产品中成分的标注应该更加具体,不仅需要标注出产品中含有什么成分,还应该对所含成分的剂量进行标注。根据有关规定,化妆品中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名称就必须标明,且应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而加入成分量小于1%的则可在之后以任意顺序进行标识,但是规定中对于剂量的标注却没有明确要求。其实很多化学成分本身虽然有一定的毒性,但是只要控制在安全用量范围内对人体就基本不构成伤害。比如“氟”在牙齿护理产品中被广泛使用。而过量的氟会降低骨硬度,甚至导致氟骨症,被列入“人体可能必需,但有潜在毒性的微量元素”。类似于这样的化学成分就需要在列表中标明具体的用量,以及针对不同人群可以使用的合理范围。